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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 dir="auto"><strong>作者：史律</strong><br />
<strong>2026年2月16日</strong></p>
<p dir="auto">說來有點好笑，每當我們聊起「英美傳統」，耳邊總會自動播出一種熟悉的旁白：保守派才是那個扛著火炬的捍衛者，守著老祖宗留下來的門風和規矩；而自由派呢？成了拿著「多元文化」這把大鐵鎚，乒乒乓乓要把那些偉大傳統砸個稀巴爛的敗家子。</p>
<p dir="auto">這說法到底靠不靠譜？咱們今天先不掺和當代的是非恩怨，不去當那種在酒吧裡拍桌子、為了「哪隊才是百年名門」吵到臉紅脖子粗的球迷。我們只想做一件事：把鏡頭拉長，像看一場老經典的比賽重播那樣，把畫質調回十七、十八世紀，看看當年場上場下鬥智鬥勇的人，各自的路數到底是什麼。</p>
<p dir="auto"><img src="/assets/uploads/files/1771291519366-ff65913b7c1a26bee42982683ede698d.jpeg" alt="ff65913b7c1a26bee42982683ede698d.jpeg" class=" img-fluid img-markdown" width="1024" height="559" /></p>
<p dir="auto"><strong>第一節：洛克——那個被當成「保守派」的「革命者」</strong></p>
<p dir="auto">英國這一邊，咱們就只談一個人：約翰·洛克。</p>
<p dir="auto"><img src="/assets/uploads/files/1771292703024-img_9643.jpeg" alt="IMG_9643.jpeg" class=" img-fluid img-markdown" width="517" height="799" /></p>
<p dir="auto">這人有趣極了。後世給他貼了滿身標籤：什麼「經驗主義哲學家」、「自由主義祖師爺」，甚至有人看他那一副講究財產權、講究秩序的樣子，順手就把他丟進「保守主義前輩」的櫃子裡去。但要是照他當時的處境看，這位老兄根本不是那種泡著伯爵茶、悠悠哉哉寫小論文的書齋哲學家，而比較像一個一邊逃命、一邊還在趕稿的自由派特派員。</p>
<p dir="auto">洛克年輕時，英國鬧得天翻地覆。國王跟議會先是打嘴砲，最後真刀真槍打到內戰，連查理一世都被送上斷頭台。雖然後來王朝復辟，但那個關鍵問題——「國王的權力是不是上帝親手發的」——像一個沒關好的對話視窗，一直掛在那邊不肯消失。 洛克就在這種空氣裡寫出劃時代的《政府論》。</p>
<p dir="auto">這本書不是寫來給後世學生考試的，他其實是在替一支準備正式上場的隊伍畫戰術板。他主張什麼？他講「自然權利」，說人的生命、自由和財產，是老天爺給的，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，就是保護這些東西；如果政府反過來搶這些東西，人民就有權利把它換掉——這話要翻成白話，就是：「你要是當成暴政經理人，我們有權炒你魷魚。」這不是合法造反，是什麼？</p>
<p dir="auto">當時英國球場上兩大陣營分得清清楚楚：一邊是代表族群尊卑有序、強調王權神聖、凡事慢一拍的托利黨（大致可以看成今天保守黨的早期造型）；另一邊是代表工商創業者、強調國會權力、想把國王關進「制度籠子」裡的輝格黨。洛克站哪邊？不但戰略上是輝格隊的體育學院教授，比賽激烈時還直接下場參賽——他跟輝格領袖沙夫茲伯里伯爵往來密切，事實上成了輝格隊前線參謀。</p>
<p dir="auto">王權復辟時代，托利勢力正旺，王權壓得輝格派抬不起頭，洛克索性二話不說，捲鋪蓋流亡荷蘭。去荷蘭他也不是去養老散步，他是去當「帶路黨」的。他一邊當流亡者，一邊觀察荷蘭成熟的商業秩序與相對開放的宗教風氣，心心念念的，是怎麼把這套「議會至上、國王有限責任」的“非大英”荷蘭隊玩法，改造成可以搬回英國老家的戰術。</p>
<p dir="auto">終於，1688 年機會來了。幾位英國政壇大咖聯名寫信給荷蘭執政威廉，正式發出邀請卡，請他「帶隊來客場比賽」。威廉於是帶著一支海上艦隊（規模比當年西班牙無敵艦隊還誇張）在英國登陸。 在英格蘭本島這個主賽場上，幾乎沒什麼真正的血戰，頂多是幾聲象徵性的鳴哨；真正有點死磕的還主要在蘇格蘭和愛爾蘭那邊的外圍聯賽，但也迅速結束了</p>
<p dir="auto">詹姆士二世見情勢不妙，只好黯然退場，歷史給這一幕取名叫「光榮革命」。這場比賽的技術統計是什麼？是：從此國會變老大，國王變成必須簽名的「吉祥物」，君主立憲的基本格局就此定型——也就是說，王權神授那一套，正式被吹了犯規，送進歷史冰箱裡冷藏起來了。</p>
<p dir="auto">洛克的《政府論》，就是為這場「外援入場、國內改制」的革命寫的思想說明書，他自己在序言裡都承認，是為了替這場革命辯護。 你要硬說這位先生是「保守派祖師」，那也只好順便承認一句：原來英國保守派的開山祖宗，是靠鼓吹人民有權推翻不義政府起家、給外來專家團帶路而奠定英國憲政基礎的。</p>
<p dir="auto">照這個標準來看，如果洛克活到今天，聽到有人說「英美傳統的真正捍衛者是保守派」，他大概會像看到裁判吹了個離譜誤判那樣，從棺材板裡翻身坐起來：先要求看即時重播，然後堅持申訴。</p>
<p dir="auto"><strong>第二節：美國那一邊——場上十個人有九個是自由派</strong></p>
<p dir="auto">時間快轉到十八世紀下半葉，大西洋彼岸的美洲殖民地，準備開打另一場季後賽：這次比的，是要不要乾脆脫離宗主國，自己開一支新球隊。</p>
<p dir="auto">那時英國本土的政局還是輝格、托利兩隊纏鬥不休。但在北美這塊新球場上，幾乎所有真正上場的「球星」——也就是後來被我們叫做「開國元勳」那票人——在思想上幾乎清一色都是輝格黨的徒子徒孫。</p>
<p dir="auto">為什麼？因為當年托利黨保守人士在現實政治上的立場很簡單：保王。你要保王，就等於支持英國國王喬治三世對殖民地繼續課稅、立法，儘管北美大多數人對英王已經沒有多少認同。這套主張在北美還是有市場——大約三分之一的白人殖民者被稱為「忠王派」（Loyalists），但歷史最後的劇本是：他們沒贏，而且是輸到必須打包搬家的那一種輸法。戰爭結束後，大約六、七萬忠王派離開了新成立的美國，其中相當比例往北走，去了英屬北美，也就是今天的加拿大各地。</p>
<p dir="auto">說穿了，美國獨立戰爭本質上是一場「輝格 vs. 托利」的隊內淘汰賽：輝格派這支自由派球隊，乾脆搬到新大陸來打主場。勝出的這一邊，不只贏了比賽，還拿到了編劇權，順便負責寫賽後新聞稿、制定以後的球場規則。</p>
<p dir="auto">美國《獨立宣言》裡那句耳熟能詳的：「人人生而擁有生命、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」，其實就是洛克《政府論》裡「生命、自由、財產」那一組自然權利的美式改編版，只不過把「財產」這個說法，換成比較適合拿來刻在紀念碑上的文青措辭。</p>
<p dir="auto">所以，從思想血緣看，美國的立國工程幾乎整個是由當年的「自由派」主導。原本就傾向倫敦國會自由側的人，在大西洋對岸開了一個新俱樂部，乾脆說：「那就我們來做個版本，加點當地風味。」</p>
<p dir="auto"><strong>第三節：那個唯一的異類——老亞當斯，以及「輸家」的命運</strong></p>
<p dir="auto"><img src="/assets/uploads/files/1771293013525-img_9644.jpeg" alt="IMG_9644.jpeg" class=" img-fluid img-markdown" width="544" height="868" /><br />
當然，要說美國建國這群人裡「完全沒有保守影子」，也有點對老亞當斯不公平。咱們得點名一個人：約翰·亞當斯——美國第二任總統，那個看起來常常比別人多皺兩條眉頭的傢伙。</p>
<p dir="auto">他身上確實帶著一點古典保守主義的味道：尊重傳統，看重秩序，對於激進革命可能帶來的混亂，始終心懷警戒。他不是那種一聽到「革命」兩個字就熱血沸騰的人，比較像那個會先把保險絲位置確認三遍、才肯按啟動鍵的工程師。</p>
<p dir="auto">最有名的一件事，是 1770 年的波士頓慘案：英軍在街頭開槍打死殖民地居民，群情激憤，全城都在罵那些紅衣兵，革命情緒高到能拿來直接發電。就在這種氣氛下，亞當斯居然站出來，接下替那些英軍官兵辯護的案子——也就是說，他跑去幫「敵隊球員」辯護，還親自上場辯。</p>
<p dir="auto">這舉動在美利堅民族意識成型的當時簡直是政治自殺，放在今天社群媒體的年代，大概會立刻被貼上「英國臥底」的標籤，順帶附贈三個爆炸表情跟一排骷髏頭。但為什麼他還是要接？因為他相信程序正義，相信每一個人——即使是被罵翻的駐軍士兵——仍然有權得到公正審判。他後來回憶，這是他一生中「對國家做過最好的幾件事之一」。 這種對法律秩序的執著，確實像極了一個老派、講究體面的英國紳士；他在通信中流露出對“大英子民”的身份認同，可為這種心態的明證。</p>
<p dir="auto">但就算如此老派的亞當斯，他也從沒說自己是托利黨人。他是簽署《獨立宣言》的那群人之一，是積極參與創建新國家的核心成員。他頂多算是輝格隊裡的「防守型球員」：打法穩健、不愛冒險，但穿的還是同一件隊服。</p>
<p dir="auto">反過來看，那些真正「行動上保王」的保守派，在這個新國家裡的待遇就沒那麼體面了。剛才說過，大量忠王派在戰後選擇打包離開，有的遠赴加勒比或英國本土，有的則在加拿大和其他英屬殖民地，慢慢寫出另一條國族故事線。 新生的美國，對他們倒也沒有「全面大屠殺」那種血腥收場，但那種「你們還是去別的地方，大家都清爽一點」的冷淡，基本上就是史實版的分家另過。</p>
<p dir="auto"><strong>所以，把話說白：美國這個國家，制度和精神的地基，基本上是由自由派——廣義上的「輝格傳人」——一鏟一土鋪出來的。這個國家懂得尊敬像亞當斯那樣的古典保守派（欣賞他的正直與原則），也明白民兵手裡有槍、地方自治對制衡中央暴政有多重要（這些後來成了保守派愛講的話題），但卻對那些在關鍵時刻堅持「保王到底」的保守派表現出一種“另立門戶 一拍兩散”的決絕。</strong></p>
<p dir="auto">終場哨響：思想的比賽，從來沒有真正的「主場球隊」</p>
<p dir="auto">說了這麼多舊事，並不是要宣判「自由派比較高明」，也不是想替任何當代政治立場翻案，而只是想提醒一個常被流行敘事糊弄過去的事實：</p>
<p dir="auto">當代英美國家那套我們習以為常的制度地基，是由當年的「自由派」搭出來的。洛克是自由派，光榮革命是自由派打的，美國獨立戰爭是自由派贏的。 那些後來被保守派奉為圭臬的「傳統」——比如代議制政府、個人權利不可侵犯、權力之間必須制衡——在它們剛出場的那個年代，通通都是衝撞舊秩序的激進新玩意，有的還是從荷蘭這種「外來制度文化」引進來的版本。</p>
<p dir="auto">保守派後來珍惜、維護這些傳統，這當然沒錯，也值得敬重。問題只是：不能因為你在球場邊撿球撿得很認真，就宣稱當年打進大聯盟那顆決勝的絕殺，是你投進的。</p>
<p dir="auto">歷史常常穿著一件讓人眼花撩亂的球衣：同一個制度，誕生的時候叫「叛逆」，幾十年後就被改名叫「傳統」；當年主張它的人被視為危險分子，後來捍衛它的人則自稱正統。下次再聽到誰拍著胸口說「我們才是英美傳統的正宗守門員」時，不妨順手想一想十七世紀那個在荷蘭流亡、邊躲邊寫《政府論》的輝格派洛克，想一想那些打包行李、坐船去加勒比的托利黨保守人士。奠定英美自由傳統的，到底是前者還是後者？</p>
<p dir="auto">以此賀歲。</p>
<p dir="auto"><img src="/assets/uploads/files/1771292198873-c653200db83c5028df460f7e76530033.jpeg" alt="c653200db83c5028df460f7e76530033.jpeg" class=" img-fluid img-markdown" width="720" height="1280" /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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